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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6: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01       报名截止:2023-06-04

  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内江市主城区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内江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结束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内江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名额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四)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至2005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第一日(2023年5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一)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五)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

  (六)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七)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八)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选举的。

  (九)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专职工作者队伍后被辞退未满5年的。

  (十一)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6:00至2023年6月4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3.资格初审: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参加笔试。

  4.资格复审: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内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22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656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内江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纸质档1份(附件2);户口簿、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时间);报考人员若为内江高新区在职社区专职网格员、退役军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区级政法或退役军人等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3)。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5.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报考职位数须达到3﹕1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与报考者沟通并征得同意后调整报考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和内江高新区官网(https://gxq.neijiang.gov.cn/gxq/index.shtml)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9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初定为6月10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高新区官网公告或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短信通知为准。

  (2)加分政策: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分、1.5分、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内江市委市政府及省级部门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内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内江市级部门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同一加分事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加分材料交到内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22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656号)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无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笔试总成绩公布:以“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确定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于笔试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高新区官网统一进行公布。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报考人员,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本人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高新区官网公告或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短信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高新区官网统一进行公布。

  (四)体检

  由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通过短信通知,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考察和联审。考察和联审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此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试用、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高新区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由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商街道,根据人员综合情况统筹分配至相关社区进行试用,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正式聘用前,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以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且3年内不得参加内江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种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未尽事宜由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后续有关通知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或“内江高新区官网”公告,请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考人员本人未关注而错过任一流程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

  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32-5858820

  咨询电话:

  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32-5868561

  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832-61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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